国家卫计委: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实施

发布时间:2015-11-06

最近,全面实行单独两孩政策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,那么这个单独两孩政策究竟是怎样实施的呢?相关的政策服务又能否跟得上呢?想必这应该是很多朋友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吧。那么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。

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,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,完善人口发展战略,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,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。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和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负责人,近日就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。

什么时候开始实施?

先修改法律及配套法规

王培安说,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,实施全面两孩政策,需要修订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及其配套法规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,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。

王培安表示,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,提倡按政策生育。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,不再发放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。之前已经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继续按规定的条件、标准、年限,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。已经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要求再生育的,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,此前享受的不退还。

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负责人接受采访时,针对“有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表示,对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、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及其配套法规修订施行前,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,不作实质性处理”的说法再次强调,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。

该负责人说,修订后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施行之日,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。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,同时也要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《立法法》的有关规定,积极做好各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的衔接,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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